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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高雄3線1星警督察兼靖紀小組長還酒駕 陳其邁:符合三條件一定免職][聯合報][2022-06-03]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西瓜汁小梅    時間: 2022-6-3 03:48 PM     標題: [高雄3線1星警督察兼靖紀小組長還酒駕 陳其邁:符合三條件一定免職][聯合報][2022-06-03]

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22-6-6 07:21 PM 編輯

高雄3線1星警督察兼靖紀小組長還酒駕 陳其邁:符合三條件一定免職

高雄市警局身兼靖紀小組長的3線1星督察張樹義涉嫌酒駕,今天高雄市長陳其邁強調,如果符合3種條件,「在高雄市沒有二話可說,一定免職」

今天上午高雄市三鳳宮捐贈消防車給高雄市消防局,陳其邁參加捐贈儀式前,表示高雄市針對酒駕累犯或酒測值1.0毫克以上而肇事,在高雄市沒有二話可說,一定免職。他提醒第一線和所有市府員工,謹記酒駕的嚴重後果,說「我們對酒駕零容忍」。

陳其邁說,涉酒駕這名的警官剛從外縣市調來高雄,還不到4個月時間,除了記大過、拔官降調處分之外,相關的連坐處分都從嚴處置。

由於2年前高雄市警局六龜分局1名警員因酒駕,陳其邁震怒,要求市警局重懲,並強調「酒駕累犯一定免職」,這名警員因此被記2大過免職,打行政官司也敗訴。直到張樹義涉酒駕,被記1大過拔官降調專員的處分出爐後,基層員警認為不公平,在網路議論紛紛。

不過,據了解,去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「警察人員人事條例」修正條文,警察只要不是犯內亂、外患、貪汙、強盜等罪遭判有期徒刑,經宣告易服社會勞動,除非不履行社會勞動處罰,可不用免職,這條文的修正,似讓張樹義躲過免職處分。

但陳其邁今天表示,「累犯或酒測值1.0以上而肇事,在高雄市沒有二話可說,一定免職」,他向記者強調,他之前是說「累犯」一定免職。但他的酒駕免職重話,與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條文不同,對免職處分有二致。

高雄市警察局長黃明昭解釋,高雄市警局引用「公務人員考績法」和「警察人員獎懲標準」,認為只要已有酒駕紀錄,不一定要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,再酒駕就「累犯」,嚴重影響警譽,高雄市從重懲處,仍可以處分免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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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麼看陳其邁的意思離免職還差一條?難道是暗黑條款?原來酒駕也可以扯外縣市移入,這真的很邁...

作者: wen056    時間: 2022-6-3 03:56 PM

本帖最後由 wen056 於 2022-6-3 03:58 PM 編輯

礁溪伊莉前幾天點評說... 拔官, 就是免職~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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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是從這新聞來看...

拔官...就只是免去主管職務~...新聞已說得很清楚 : ...張樹義涉酒駕,被記1大過拔官降調專員的處分...

此警官被處分後還是警察...並沒有被免職...

可見礁溪伊莉老是在胡說八道...

作者: 極速快車手2010    時間: 2022-6-3 04:02 PM

本帖最後由 極速快車手2010 於 2022-6-3 04:03 PM 編輯

肯定是自己人,把他免職等與打自己臉,當然只有記過跟調職帶過⋯⋯
作者: molitor    時間: 2022-6-3 06:07 PM

真的是警察需要高規格,真的是需要好好處理
作者: 4457ab    時間: 2022-6-3 06:32 PM

免職?很棒的笑話
公務員想免職很難的啦,除非是被判刑不然沒被一次記滿或累積兩大過根本免不了職


作者: aa0975707559    時間: 2022-6-3 07:32 PM

就怕免職後又掉到其他單位
等過段時間就升值了   哀
作者: tomlee0326    時間: 2022-6-4 08:18 AM

總是要給一機會,轉移職務留校察看
作者: 風間涼    時間: 2022-6-4 03:26 PM

焦屍一例..焦糖格格..舔聖潔..有機會看你哥仨鬥牛嗎

老唬..勞屬..傻傻分不清楚..無縫..糖俸..歡迎光臨買PHONE
作者: abdul    時間: 2022-6-4 03:59 PM

當初不是很大聲話說:兩大過,免職。
現在居然又要啥的要符合要件咧
真是暖啊

作者: 涼風吹來想睡覺    時間: 2022-6-4 04:11 PM

笑死人
連人行道騎車震怒執法幾天就冷掉的城市
會因為這樣就不酒駕嗎
作者: baghdatis    時間: 2022-6-4 09:18 PM

這真的不好說  警察就被嚴格檢視
作者: ys3587ys    時間: 2022-6-4 10:11 PM

警察人員人事條例31條1項6款:警察人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,遴任機關或其授權之機關、學校應予以免職:
第六款、公務人員考績法所定一次記二大過情事之一。

再查公務人員考績法12條3項: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為一次記二大過處分:
第三款、違抗政府重大政令,或嚴重傷害政府信譽,有確實證據者。

酒駕零容忍不是政府重大政令嗎?違反了這一條不能記二大過免職嗎?
就看主官是要下重手或是要護航而已啦!
作者: ddrqooqoo    時間: 2022-6-5 03:10 AM

工期賣 說期賣 期賣說不盡

期賣對酒駕零容忍 一定免職

督察換人做(一定免職) 但是你警察繼續幹 歐耶

幹林良勒 好家在沒撞死人!!!
作者: 預約    時間: 2022-6-5 09:53 AM

酒駕真的很不應該,還是執法者,是說也沒差啦!立委一堆都嘛酒駕慣犯~
作者: zogol    時間: 2022-6-6 11:08 AM

看樣子這警官也是有背景的,直接用超買躲過,還不用動用到民進黨全黨相挺修法…
作者: pri1    時間: 2022-6-7 08:43 AM

只要完全符合三條件一定免職
只要沒有完全符合三條就不會免職
一且就是這麼簡單
大家可以下班了
作者: haruc    時間: 2022-6-7 10:51 PM

快去拿一張黨證就可以大事化小,小事化無
作者: yoh215    時間: 2022-6-8 09:22 PM

所以就是剛好沒有符合?
都說了其邁都不管了還不信...
作者: kyo478    時間: 2022-9-17 04:05 PM

廢物市長耶~倒底選上都在做些什麼呀....
作者: liapapayyy    時間: 2022-9-17 04:18 PM

所以當警察真好,發生事情後就調離現職到爽缺暫時避風頭,等事情過了以後再調回來繼續高升,不像軍人直接兩大過汰除,你們就知道以後要當那個比較爽了吧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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